巡回法庭进乡村,绘就法治好“枫”景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近日,枝江法院董市法庭将法庭“搬”进某村委会,就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
2004年,某村委会与李某签订《鱼池承包合同》,约定李某承包某村一处鱼池,期限15年,费用120000元。
合同签订后,李某仅支付部分承包费,直至合同到期李某仍未支付剩余款项,某村委会数次催要未果后,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为充分了解案情、全面掌握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前往村里实地察看鱼池及周边农作物耕种情况,参照测绘数据资料,挨个进行比对询问,详细了解情况。
考虑到该案纠纷与村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农村地区具有较为典型的普法意义,承办法官遂决定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乡村,让村民在家门口听庭审、学法律。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同时,细致梳理争议焦点,向双方充分释法明理,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庭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以该案庭审情况为切入点,向村民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及农业农村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从崎岖山路到法治坦途,巡回法庭的车轮奔行不辍。每一次庄严的法槌在乡村院落敲响,每一次恳切的普法宣讲在田埂之间回响,都是司法为民最生动的注脚。枝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多跑腿,群众少受累”的理念,让法治甘霖浸润每一寸乡土。车轮滚滚向前,碾过蜿蜒、驶过泥泞,将法治信仰的阳光照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