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枝江法院法官吴绪华带着工作人员,赶赴乡下,到农户家里去开庭,化解矛盾纠纷。
这是一件普通又特殊的离婚案件,特殊在原告胡某因为交通事故目前仍然处在昏迷状态,司法鉴定确定原告是一级伤残,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植物人,同时原被告所在家庭属于农村低保户和国家精准扶贫户,贫困变故折磨着这个家庭,让生活雪上加霜。由于原告长期昏迷,苏醒无望,原告家人与被告刘某某及家人经过共同协商、慎重考虑,决定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吴法官考虑到原告的身体情况,本着司法为民的情怀,决定下乡开庭,兼顾了人情和法理,最终案件调解结案。“面对原告的特殊情况,只有如此,才能保护其合法权益,使夫妻间的救助义务被很好的履行,社会的人情伦理得以维系。”吴法官如是说道。
庭审过程中,董市镇五岭村党支部书记李先元、民政局驻村扶贫干部艾松柏及部分群众参加旁听,庭审结束后,李先元书记说,法院下乡开庭,深入农户,为民解困,是党政机关深入推进“转作风、抓落实”行动的鲜活体现,值得借鉴和学习。驻村干部艾松柏强调,民政局会继续加大对当事人一家的帮扶力度,不仅司法为民要深入人心,行政为民也要深入人心。
司法行为的核心是维权,司法为民的价值在于以人为本。枝江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审判执行工作作风,针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坚持巡回审判,切实解决了百姓面对的难题,充满了人性关怀,是冬日里的一股暖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