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3-11 10:38
来源: 枝江市人民法院

目      录

一、 枝江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三、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一、  枝江市人民法院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

枝江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本单位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枝江市人民法院有8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

二、  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三、  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32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10.87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5.04%;其他收入115.4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4.96%。

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326.27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986.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5.41%;项目支出339.37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14.5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86.2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3.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02%。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2326.2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5.89万元,增长2.01%。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86.27万元,同比增加42.89万元,增长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万元,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2.19%。

(三)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21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10.87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10.8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70.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万元。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210.87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94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6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69万元;项目支出267.8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70.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万元。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3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18万元,下降33.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比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同比减少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6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1.7万元,资本性支出1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7万元、邮电费10万元、维修(护)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34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3万元。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枝江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共计124.42万元,其中2021年省级预算资金85.92万元,其他资金38.5万元。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增加117.8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属于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年度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枝江市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7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万元,其他资金安排21.9万元。

(九)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项目3个(不含不可预见费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8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十)其他事项

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四、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枝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